上海川土微电子有限公司本着对环境及客户负责任的理念,郑重作出如下承诺和声明:按照欧盟REACH法规(即欧盟法规(EC)No 1907/2006,是关于化学品的注册、评估、授权和限制的法规)要求:我司保证本司产品能满足欧盟REACH法案中对高度关注物质(SVHC)的要求。我司并要求供应商保证用于加工我司产品的原材料满足欧盟REACH法案中对高度关注物质(SVHC)的要求(SVHC物质在物品中含量小于0.1%)
若随欧盟SVHC清单更新,确认我司产品中存在含量大于0.1%的SVHC候选物质时,我司将依据REACH法案要求提供必要信息。
本声明从签字盖章之日生效,在欧盟法规(EC)No 1907/2006未变更之前长期有效。
上海川土微电子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“川土微电子”)作为一家具有社会责任的企业,了解生产活动以及所加工的产品可能对社会和环境的影响。
为肩负起企业社会责任,本公司郑重作出如下承诺: